搶親文化 / 段春青
以前總想,搶親縱使是一輩子的事,但婚後人的表面和諧狀態,覺得帶有一些為人樂道的趣味的。這些年來,卻不是了。或許是沒有人去理會過一個人的快不快樂,或許在時間長河中很多事情只好將錯就錯吧。
她二十一歲時被一位離異並已有三個孩子,比她大起碼二十歲的人強行搶走,那時她有一位說好要廝守終老的人,眼睜睜地,她被友騙約赴會,實則那男子駕的車,駕入森林數日,又散播消息說二人已經私奔。怎麼過?她不妥協地去接受他,但卻要妥協與名節,妥協與不成文毫無人格可言的搶親風氣。七年了,她有了兩個孩子,一男一女,卻不怎麼愛孩子。她把傷痛和不滿轉移成不愛孩子的行為。若非在剛硬的外表下,傳統觀念極強,我想她不能如此妥協。不若,她就是十分懦弱,是傳統觀念下的犧牲品。用一生去犧牲,我無法想像如果是我。
另一位起初是上門提親,那人也是離異之人,沒有孩子,卻十分富有。她才二十左右,怎會答應?後來也是成為搶親中一個甚至在自生自滅的人。
搶親和私奔的差別,在於私奔是你情我願,沒有絲毫逼迫之意,搶親則強行霸道,並非自願,被動的往往是女性。這樣的被普遍認為正常的行為習俗,這樣地將惡質後果強加在女性身上的做法,在苦吟和啞忍的背後,裸露體顯的卻是民族人格及文化方面的一個缺點,而且它並不有趣,也不美。
家鄉裡的人十分憨厚,觀念清純,在人格方面這顯得難能可貴,但若要用一生來衡量,搶親在這裡就顯得愚昧無知了。因為人們在她們身上看見的,給她們的幸福所下的定論,是從她們周身及生活上的好壞現像草率出口的美麗說法。
到底一個人的快不快樂,在人們的觀念之中有多大的範圍。還是生活厚實的人們本身就沒有想過生活以外的事情。人生的價值,在一種風俗下可以一文不值,也可以至高無上。在這裡的不值是無知下所謂的正常現像,而高尚的應是婚姻大事。
我不願多聽一句,我不願多看一眼她的眼神。我的朋友。她們的一生如此在我眼前裸裎,像一本讓人淚流滿面的書籍,我不忍看,卻又看著了,可看著 了,我卻只能抱著書,不能做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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